大连德鸿食品有限公司
限产及污水设施整改方案
尊敬的环保局领导:
2017年2月23日贵局领导来厂检查工作,现场采样,经检测部分指标没有达到《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氨氮检测结果为44.94mg/l,化学需氧量检测结果为1102mg/l,悬浮物检测结果为270mg/l),对此事公司总经理非常重视,责令严查造成超标原因,经过排查,发现由于天气原因,加药管道冻坏,导致加药量不足,是造成此次超标原因。采取以下措施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。
一、对加药管道及时进行了更换,并安排专人每日对管道进行排查,确保不再发生此类事故;
二、肉食鸡屠宰减产,改造期间由以前2.5万只/日左右,减产到0.5—1万只/天,并根据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停产。
三、在限产期间取样化验水质,确保出水水质达标。
四、继续加强对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,确保污水设施设备完好的运行。
我公司目前正积极开展和完善各项整改工作,欢迎贵局领导对
我公司整改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。
大连德鸿食品有限公司
2017年4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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